第2章 序幕:人生最值得銘記的時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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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被小言情情結充斥的腦子裏,表白、求婚和結婚是女人一生最值得銘記的三個時刻,應該浪漫得直到老掉牙時,回想起來還能感動得熱淚盈眶。
然而,藝術總是高於生活。
Action 1
2003年6月13日,這個日期我記得很清楚,因為那天是我的生日。
持續了兩個多月的非典和即將到來的畢業,讓整個校園仿佛都浸泡在一種沈重的別離中。
我被沈重的氣氛壓抑到了極限,一沖動就約了煩人去酒吧喝酒。
酒意微醺中,我心中的小言情情結又爆發了。
我對煩人說:“現在咱們要各奔東西了,我就想聽你明明白白跟我說一句:你不喜歡我,從來沒喜歡過……我就能死心了……”
短暫的沈默後,煩人說:“我如果說……喜歡呢?”
“啊——”
“我喜歡你,很久了。”
“你……你為什麽不早點兒告訴我?”
“你不知道嗎?我以為我做得已經夠明顯了。”
我頭疼,酒喝多了,腦子有點兒不靈光,我怎麽也想不明白,他喜歡一個人為什麽只做不說。
多年以後,當我對他有了深刻到骨髓的了解,我才懂了:有一種愛叫作——我從不說愛你,可不論什麽事,只要你說得出,我就做得到。
Action 2
2006年的暑假,一個我完全記不清日期的清晨。
我正抱著被子做美夢,老媽又開始在我耳邊嘮叨。
“心心哪,你已經滿26歲了,什麽時候結婚啊?你看小X跟你同歲,孩子都能打醬油了,你再看看小Y,比你還小三歲,過兩天就結婚了,你就長點兒心吧!”
我深覺老媽教導得對,伸手拿起床頭的手機打給煩人。
從煩人濃重的鼻音判斷,他應該是被手機鈴聲喚醒的,問話言簡意賅:“什麽事?”
我也還困著,所以直奔主題:“你打算什麽時候跟我結婚?”
“……沒想呢。”
“現在想!”
“……”很久沒了動靜,我以為他又睡過去了,正打算掛了電話繼續補覺,他突然說話了,聲音清澈如水:“等研究生畢業吧。”
“行。”
掛了電話,我告訴老媽:“我研究生畢業就結婚。”
老媽立刻去打電話通知所有認識的人,我蒙了被子睡回籠覺。
等我睡醒了,腦子靈光了,我才猛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,我神聖的求婚儀式結束了!
傳說中的鮮花、燭光、西餐、鉆戒……還有下跪呢?
果真都在言情小說裏。
Action 3
表白是我,求婚是我,就在我以為結婚也必定要我先開口時,意外發生了,突然得令我還來不及刷牙洗臉。
2007年,我完全記不清日期的某天。
早上醒來,我打著哈欠去洗手間。
煩人一邊笨拙地通著下水道,一邊嫌棄我的頭發掉得太厲害,警告我以後不許再寫小說寫到淩晨,每晚十二點前必須睡覺,為他養好身體,伺候他到老、到死。
為了化解劍拔弩張的局面,我端著言情腔,悲情地指著他問:“你嫌棄我了是不是?你不想要我了是不是?”
煩人永遠沒有言情小說男主角的柔情似水,冷冷看我一眼:“去把垃圾桶拿來。”
我繼續賣力地作:“你就是不想要我了,你就是不想娶我了!你不想要我早點兒說,我身後一堆備胎排隊等著我呢,其中有幾個我十分看好,正愁沒機會實地考察……”
煩人直接打斷我:“去換件衣服,我們去學校派出所。”
“去幹嗎?”
“取戶口,去民政局領證。”
“呃……”我剛才說到哪兒了?
“聽說今天是個好日子,宜嫁娶,不宜作。”他說。
“真的?!不用換衣服了,我們走吧。”
“先把臉洗了!”
“呃……”
我差點兒忘了!
Action 4
我和煩人走進學校派出所,閑得發慌的警察叔叔熱情地問:“你們要辦什麽事啊?”
我高高興興答:“取戶口。”
“簽工作了?”
“不是,我們要去領結婚證。”
警察叔叔深深看了我和煩人一眼,自言自語地感嘆道:“唉,現在這學生啊,都急著結什麽婚,回頭還得離,多麻煩!”
“我……”我覺得我有必要說點兒什麽,憋了半天終於憋出一句,“我不怕麻煩!”
煩人狠狠瞪我一眼:“我怕,所以別給我惹麻煩。”
瞅瞅,這人多煩人,從來不會好好說話!
Action 5
煩人說今天是個好日子,我以為民政局的辦事大廳必定是人山人海的局面,可是一進門,我驚呆了,居然只有零星的幾個人辦手續。
“你不是說今天是好日子嗎?你看的哪本皇歷呀?”我大惑不解。
“不需要排隊,還不是好日子?”
呃……此言有理。
在辦事人員的指導下,我和煩人效率極高地填了表格、拍了照片、領了結婚證,我捧著鮮紅的本本樂得嘴都合不攏。
傻樂著走出民政局的辦事大廳,我正東張西望找公交車站,站在我面前的煩人突然牽住我的手。
他的手總是暖暖的,暖到我的心窩裏。
我幸福地望著他:“從今以後,我們合法了。”
他滿足地望著我:“從今以後,不管我怎麽嫌棄你,你都沒機會實地考察別人了。”
“我……我怎麽覺得我被坑了?”
“放心,我會堅持坑你一輩子的。”
“……”
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:說甜言蜜語的時候,你永遠品不出甜來!
可是,我喜歡!
***
也許在很多人眼中,我們的婚姻很倉促,沒有代表真愛永恒的鉆戒,沒有親戚朋友的祝福,但我們有愛,有著對未來最美好的憧憬,我們的心中裝滿了幸福!
這就是此生最值得銘記的時刻!
——《愛情秘籍》第一課——
女人什麽事都可以迷糊,唯獨選老公這件事不能迷糊,因為選錯了,你就再沒機會重選。就算可以重選,也最多是在一堆爛柿子裏,選個最不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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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被沈重的氣氛壓抑到了極限,一沖動就約了煩人去酒吧喝酒。
酒意微醺中,我心中的小言情情結又爆發了。
我對煩人說:“現在咱們要各奔東西了,我就想聽你明明白白跟我說一句:你不喜歡我,從來沒喜歡過……我就能死心了……”
短暫的沈默後,煩人說:“我如果說……喜歡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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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喜歡你,很久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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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以後,當我對他有了深刻到骨髓的了解,我才懂了:有一種愛叫作——我從不說愛你,可不論什麽事,只要你說得出,我就做得到。
Action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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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正抱著被子做美夢,老媽又開始在我耳邊嘮叨。
“心心哪,你已經滿26歲了,什麽時候結婚啊?你看小X跟你同歲,孩子都能打醬油了,你再看看小Y,比你還小三歲,過兩天就結婚了,你就長點兒心吧!”
我深覺老媽教導得對,伸手拿起床頭的手機打給煩人。
從煩人濃重的鼻音判斷,他應該是被手機鈴聲喚醒的,問話言簡意賅:“什麽事?”
我也還困著,所以直奔主題:“你打算什麽時候跟我結婚?”
“……沒想呢。”
“現在想!”
“……”很久沒了動靜,我以為他又睡過去了,正打算掛了電話繼續補覺,他突然說話了,聲音清澈如水:“等研究生畢業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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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了電話,我告訴老媽:“我研究生畢業就結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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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醒來,我打著哈欠去洗手間。
煩人一邊笨拙地通著下水道,一邊嫌棄我的頭發掉得太厲害,警告我以後不許再寫小說寫到淩晨,每晚十二點前必須睡覺,為他養好身體,伺候他到老、到死。
為了化解劍拔弩張的局面,我端著言情腔,悲情地指著他問:“你嫌棄我了是不是?你不想要我了是不是?”
煩人永遠沒有言情小說男主角的柔情似水,冷冷看我一眼:“去把垃圾桶拿來。”
我繼續賣力地作:“你就是不想要我了,你就是不想娶我了!你不想要我早點兒說,我身後一堆備胎排隊等著我呢,其中有幾個我十分看好,正愁沒機會實地考察……”
煩人直接打斷我:“去換件衣服,我們去學校派出所。”
“去幹嗎?”
“取戶口,去民政局領證。”
“呃……”我剛才說到哪兒了?
“聽說今天是個好日子,宜嫁娶,不宜作。”他說。
“真的?!不用換衣服了,我們走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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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是,我們要去領結婚證。”
警察叔叔深深看了我和煩人一眼,自言自語地感嘆道:“唉,現在這學生啊,都急著結什麽婚,回頭還得離,多麻煩!”
“我……”我覺得我有必要說點兒什麽,憋了半天終於憋出一句,“我不怕麻煩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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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不是說今天是好日子嗎?你看的哪本皇歷呀?”我大惑不解。
“不需要排隊,還不是好日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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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辦事人員的指導下,我和煩人效率極高地填了表格、拍了照片、領了結婚證,我捧著鮮紅的本本樂得嘴都合不攏。
傻樂著走出民政局的辦事大廳,我正東張西望找公交車站,站在我面前的煩人突然牽住我的手。
他的手總是暖暖的,暖到我的心窩裏。
我幸福地望著他:“從今以後,我們合法了。”
他滿足地望著我:“從今以後,不管我怎麽嫌棄你,你都沒機會實地考察別人了。”
“我……我怎麽覺得我被坑了?”
“放心,我會堅持坑你一輩子的。”
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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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,我喜歡!
***
也許在很多人眼中,我們的婚姻很倉促,沒有代表真愛永恒的鉆戒,沒有親戚朋友的祝福,但我們有愛,有著對未來最美好的憧憬,我們的心中裝滿了幸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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